商务部: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关方案将于近期印发
相关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印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在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6个城市增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增设试点城市的同时,商务部牵头研究制订了相应举措,支持6个城市在服务业领域积极开展探索。相关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印发。
她表示,上述新增试点城市,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试点意愿和实施能力较强、具有区域代表性。在现有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1+4”格局的基础上,将6个城市纳入试点,对完善试点示范布局、引领带动全国服务业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多措并举 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一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大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力度,加快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新增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地方推动各项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是持续优化引资结构。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及制造业、研发中心等专项政策,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优化区域引资结构,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引资优势,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引资能力。
三是持续加大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力度。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机制及其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加强与外资企业、商协会常态化沟通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提供更大程度的便利。发挥双边投资促进机制、全国各级投资促进机构等的作用,持续开展“进博会走进地方”“跨国公司地方行”等投资促进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快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继续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措施的清理工作。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外资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的政策举措,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多举措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不少外贸企业在手订单不同程度下滑,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受影响较大。针对上述情况,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企业应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介绍,商务部将继续指导各地方,支持广大外贸企业开展贸易促进和供采对接,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商务部将继续支持各地方利用商务包机和商业航班资源,便利外贸企业人员出境参加展会、开展商洽等商务活动。还将适时推动优化对入境人员的服务保障措施,为境外商务人员来华开展商务洽谈活动提供更多便利。
同时,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加大对企业参展的支持力度,研究符合条件的展会适时重启线下展,继续高质量培育线上展。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境外办展规模,服务更多外贸企业。
此外,针对部分中小外贸企业反映海外市场信息获取难、贵的问题,商务部将指导地方、相关机构提升海外市场信息服务供给能力,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获得更多优质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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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编辑 王斌
校对 李怀英
审核 庄伟伟
监制 杨扬
来源 央视新闻 商务部网站